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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各項宣告事蹟時間表 (2020~2021)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各項宣告事蹟時間表

 

日期
(新聞稿連結)

配合事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58條、36條)

12/30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由於國際疫情嚴峻及Omicron新型變異株之威脅日益擴散,近期入境人數及COVID-19境外移入個案增加,為強化社區監測,自明(2022)年1月1日起擴大辦理COVID-19社區加強監測方案,全國由86家定點診所發放公費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增加至272家,提醒民眾如有出現呼吸道症狀,可多加前往該等診所,由醫師評估發放試劑後自行檢驗

※ 檔案下載:公費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發放點

12/30

台積電、鴻海暨永齡基金會、慈濟基金會共同捐贈的第15批BNT疫苗93.83萬劑,於12月30日上午運抵桃園國際機場。

12/27

指揮中心宣布自12月28日至明(111)年1月10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請民眾配合歲末/跨年大型活動防疫準備注意事項,以兼顧防疫及生活品質。

12/27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歐盟執委會於今(110)年12月21日宣布我國正式加入「歐盟數位新冠證明」系統。為因應我國民眾能加速入境歐盟等國家,我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於12月28日上午8時開放下載。

本數位證明提供所有於國內接種疫苗或進行PCR檢驗者自行下載,初期限持有有效護照者,申請方式以電腦或手機直接上網辦理,網址為:https://dvc.mohw.gov.tw
(將於12月28日上午8時開放),或在衛福部官網取得連結,三個步驟即可取得證明:

一、確認身分:
 (一) 本國人:(1)身分證號+健保卡號+有效護照號碼 (2) FIDO(為安全且便利的生物辨識方式,提供指紋或臉部辨識登入)+有效護照號碼 (3)自然人憑證+有效護照號碼。三種方式擇一。

 (二) 外來人口:(1)統一證號+健保卡號 (2) 統一證號+入出境證號 (3) 統一證號+護照號碼。三種方式擇一。

二、選擇項目:選擇「疫苗接種數位證明」或「檢驗結果數位證明」。

三;取得證明:於申請成功畫面點選「下載/列印 數位證明」,檔案格式為PDF。

12/27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因應國際Omicron變異株疫情迅速擴散,指揮中心入境旅客PCR檢驗報告調整為「2日內」報告並改以「採檢日」為計算基準

12/21

我國第15批採購AstraZeneca疫苗約73.84萬劑預定於12月21日下午抵達桃園國際機場,待完成通關程序後,直接運送至指定冷儲物流中心進行後續檢驗封緘作業

12/13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第18期規劃提供BNT疫苗第一、二劑,以及第一劑接種AZ,第二劑混打BNT對象接種

12/13

指揮中心宣布自12月14日至12月27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

12/9

台積電、鴻海暨永齡基金會、慈濟基金會共同捐贈的第14批BNT疫苗192.35萬劑,預計於12月9日下午運抵桃園國際機場。

12/4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第17期規劃提供AZ、BNT疫苗第一、二劑接種

12/2起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因應Omicron變異株疫情,自12月2日起提供已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且滿5個月之民眾,接種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三劑

12/1起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為因應新型變異株Omicron於全球日益擴散且其傳播力強,考量馬拉威、莫三比克、埃及、奈及利亞等4國已有個案輸入他國,且評估其國內疫情有擴散趨勢,研判風險較高,自今(2021)年12月1日零時(航機抵臺時間)起,增列前述4國為「重點高風險國家」

11/29

指揮中心宣布自11月30日至12月13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宣布歲末/跨年大型活動防疫準備注意事項,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

11/26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為因應新型變異株B.1.1.529於全球日益擴散且其傳播力強,為降低該病毒進入國內社區風險,自11月29日零時(航機抵臺時間)起,將南非、波札那、納米比亞、賴索托、史瓦帝尼辛巴威等6國列為「重點高風險國家」

11/26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第16期規劃提供BNT疫苗與莫德納疫苗已接種第一劑間隔滿4週以上,以及AZ疫苗已接種第一劑間隔滿8週以上對象第二劑接種

11/25

台積電、鴻海暨永齡基金會、慈濟基金會共同捐贈的第13批BNT疫苗93.83萬劑,已於11月25日上午順利運抵桃園國際機場

11/23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地方政府自11月25日起,可指定/安排合約醫療院所/衛生所,增加已接種第一劑AZ疫苗至少8週以上之民眾,第二劑接種BNT或莫德納疫苗

11/20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第15期提供BNT疫苗第一、二劑、莫德納疫苗第一、二劑以及AZ疫苗第二劑接種。

11/19

我國第14批採購AstraZeneca疫苗約67.6萬劑預定於11月19日下午抵達桃園國際機場,待完成通關程序後,直接運送至指定冷儲物流中心進行後續檢驗封緘作業

11/18

我國第十批採購 Moderna 疫苗 115.0381 萬劑,已於臺北時間11月18日下午抵達桃園國際機場。

11/18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第14期增加開放9月25日(含)前已接種AZ第一劑之18歲以上民眾,第二劑混打BNT或莫德納疫苗。

11/12

我國第九批採購 Moderna 疫苗 122.61 萬劑,已於臺北時間11月12日凌晨自美國亞特蘭大啟運,預定當日晚間抵達桃園國際機場。

11/12

台積電、鴻海暨永齡基金會、慈濟基金會共同捐贈的第12批BNT疫苗92.66萬劑,已於11月12日上午順利運抵桃園國際機場

11/11

指揮中心宣布自11月16日至11月29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調整相關規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

11/11起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鑑於國內疫情已較為穩定,為兼顧產業及照顧人力需求,自今(2021)年11月11日起,在落實相關防疫措施之前提下,同意開放移工專案引進,第一階段採全部集中檢疫。

11/09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第14期提供AZ、莫德納疫苗第一、二劑,與BNT疫苗第二劑接種。

11/06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為利COVID-19疫苗有效利用並加速民眾完成接種,即日起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可視疫苗庫存、到貨與接種情形,指定/安排合約醫療院所或衛生所,提供未於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預約或有接種需求民眾,接種第一、二劑BNT或AZ疫苗。

11/06

我國與阿斯特捷利康公司簽署第13批AstraZeneca疫苗59.4萬劑預計於11月6日晚間抵臺。

11/06起

11月6日起,將印度、英國、緬甸等國家自「重點高風險國家」移除,自該等國家入境或具旅遊史之旅客,恢復為第三級流行地區之檢疫措施。

11/05

台積電、鴻海暨永齡基金會、慈濟基金會共同捐贈的第11批BNT疫苗87.17萬劑,已於11月5日上午順利運抵桃園國際機場。

11/04

我國與阿斯特捷利康公司簽署第12批AstraZeneca疫苗14.2萬劑預計於11月4日下午抵臺。

11/01

因應農曆春節前入境人潮,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整居家檢疫措施規劃自本(2021)年12月14日至明(2022)年2月14日期間,維持14天檢疫及7天自主健康管理,相關措施調整如下:

一、重點高風險國家入境人員,維持入住集中檢疫所14天。

二、非重點高風險國家入境人員,前10天入住防疫旅宿或自費入住集中檢疫所,後4天可返家在家檢疫。
 (一)個人入住防疫旅宿或集中檢疫所為一人一室;另,同日入境之家屬/同住者可選擇於防疫旅宿或自費入住集中檢疫所同住,依民眾意願並配合防疫旅宿房型同住1室,但單人房型小,建議以不超過2人同住為原則。
 (二)後4天返家在家檢疫,以1人1戶為原則,但同戶內同住家人均已完成2劑疫苗接種且滿14天,則可於同戶內1人1室同住。前項於防疫旅宿同住者,返家後亦可同住1室。

三、非重點高風險國家入境人員之相關檢測措施:
 (一)於入境時依現行措施進行PCR檢測。
 (二)檢疫第9-10天增加1次PCR檢測,由地方政府比照現行期滿PCR採檢作業,安排至醫院或因地制宜規劃PCR檢測。
 (三)檢測結果為陰性者,始於檢疫第11天(入境日+11天)搭乘防疫計程車,返回自宅或親友住所,進行第11-14天居家檢疫。
 (四)居家檢疫期滿前1日再依規定進行PCR檢測即可,後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不用再於第6-7天自行以家用抗原快篩試劑,進行1次快篩。

10/29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第13期提供BNT疫苗與AZ疫苗第一劑以及第二劑接種。

10/28

指揮中心宣布自11月2日至11月15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調整二級警戒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1.外出全程佩戴口罩,除例外情形(如下列),得免戴口罩:
 (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唱歌時。
 (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4).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5).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上述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2.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3.取消以下限制:
 (1).集會活動人數上限。
 (2).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總量管制。
 (3).藝文展演/體育活動/國家公園/國家風景區/觀光遊樂業等之室外人數降載規定。

4.開放台鐵/高鐵車廂、公路客運、遊覽車、國內航班/船舶、電影院、KTV、MTV、網咖等場所/場域得暫時脫口罩飲食。

10/28

台積電、鴻海暨永齡基金會、慈濟基金會共同捐贈的第九批BNT疫苗90.21萬劑,已於今日上午順利運抵桃園國際機場。

10/27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日本政府提供第六批30萬劑AstraZeneca(AZ)疫苗於10月27日上午運抵桃園國際機場。

10/17

指揮中心宣布自10月19日至11月1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調整相關規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

10/17起

以色列印尼因疫情趨緩,自10月17日起,具該等國家旅遊史之入境旅客,恢復為第三級流行地區入境之檢疫措施。

10/14

台積電、鴻海暨永齡基金會、慈濟基金會共同捐贈的第八批BNT疫苗82.7萬劑,已於10月14日上午順利運抵桃園國際機場。

10/13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第12期提供BNT疫苗第一劑,以及莫德納與AZ疫苗第二劑接種,請民眾依兩階段接種規劃預約接種。

10/13

我國與阿斯特捷利康公司簽署第11批AstraZeneca疫苗136萬劑預計於10月13日下午抵臺。

10/12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第11期延長預約至10月13日下午6時,並增加開放10月6日前意願登記BNT疫苗之44歲民眾(不含第9類對象)預約接種。

10/9

立陶宛政府繼今(2021)年7月31日捐贈我國2萬劑AZ疫苗,9月22日宣布捐贈我國第二批23.59萬劑AZ疫苗,預定於10月9日下午運抵桃園國際機場。

10/8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第11期調整增加符合 BNT疫苗第一劑AZ疫苗第二劑接種資格對象。

10/8

台積電、鴻海暨永齡基金會、慈濟基金會共同捐贈的第七批BNT疫苗88.92萬劑,已於今日上午順利運抵桃園國際機場。

10/8

我國第八批採購 Moderna 疫苗 113.21 萬劑,已於臺北時間10月8日凌晨自美國亞特蘭大啟運,預定10月8日晚間抵達桃園國際機場。

10/7

台積電、鴻海暨永齡基金會、慈濟基金會共同捐贈的第六批BNT疫苗88.92萬劑,已於10月7日上午順利運抵桃園國際機場。

10/6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表示,「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已於10月6日中午12時停止意願登記進行結算,第11期預約將提供AZ疫苗第二劑BNT疫苗第一劑接種,並採分流方式預約, 預約分流時間

 1. BNT第一劑:10月11日上午10時至10月13日中午12時。
 2.  AZ 第二劑:10月12日上午10時至10月13日中午12時。

10/4

台積電、鴻海暨永齡基金會、慈濟基金會共同捐贈的第五批BNT疫苗27萬劑,已於10月4日上午順利運抵桃園國際機場。

10/4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第11期提供AZ疫苗第二劑BNT疫苗第一劑接種。

10/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10月5日至10月18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10/1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第十期將加開BNT疫苗第一劑接種。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月2日表示,為避免影響部分縣市量能調度,「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第十期施打期程維持自10月6日起提供接種。(新聞稿連結)

10/1

台積電、鴻海暨永齡基金會、慈濟基金會共同捐贈的第四批BNT疫苗67萬劑,已於9月30日上午順利運抵桃園國際機場。

10/1起

10月1日起公費流感疫苗分階段開打,第1階段於10月1日起開打,第2階段自11月15日開始,請符合資格民眾儘速預約接種,並注意與COVID-19疫苗接種時間間隔7天以上

9/30

我國與阿斯特捷利康公司簽署第十批AstraZeneca疫苗65.6萬劑預計於9月30日下午抵臺。

9/30

台積電、鴻海暨永齡基金會、慈濟基金會共同捐贈的第三批BNT疫苗54萬劑,已於9月30日上午順利運抵桃園國際機場。

9/26

斯洛伐克政府為協助各國對抗疫情,共同維護全球衛生安全,繼7月16日宣布捐贈我國1萬劑疫苗後,又將捐贈數量提高至16萬劑AstraZeneca(AZ)疫苗,經斯國衛生部與我國斯洛伐克代表處之通力合作安排,已於9月26日上午順利運抵桃園國際機場。

9/25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日本政府提供第五批50萬劑AstraZeneca(AZ)疫苗已於9月25日下午運抵桃園國際機場。

9/23起

秘魯、孟加拉、巴西疫情趨緩,自9月25日起恢復為第三級流行地區入境之檢疫措施。

9/18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9月21日至10月4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9/18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第九期提供BNT疫苗及高端疫苗接種,其中高端疫苗施打期程調整為9月27日至10月2日。

9/16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考量長者族群為COVID-19感染後重症或死亡之高風險族群,為確保長者族群完成第二劑疫苗接種,獲得足夠免疫保護力,自9月17日起開放7月9日前已接種第一劑之75歲(含)以上長者接種第二劑莫德納疫苗。

9/16

我國第七批採購Moderna疫苗108萬劑,預定於臺北時間9月17日凌晨自美國亞特蘭大啟運,預定9月17日晚間抵達桃園國際機場。

9/16

我國與阿斯特捷利康公司簽署第九批AstraZeneca疫苗64萬劑預計於9月17日下午抵臺。

9/13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110 學年度第 1學期開始。

9/13起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表示,保障國人家庭團聚權,自9月13日起開放國人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邊境嚴管期間申請入境。

9/11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第九期將開放特定民眾接種BNT疫苗第一劑及9月28日(含)前接種間隔滿4週以上民眾接種高端疫苗第二劑

9/10

我國與阿斯特捷利康公司簽署第八批AstraZeneca疫苗45.9萬劑預計於9月10日下午抵臺。

9/9

台積電、鴻海暨永齡基金會、慈濟基金會共同捐贈的第二批BNT疫苗91萬劑,已於9月9日上午順利運抵桃園國際機場。

9/7

日本政府提供第四批6.4萬劑AstraZeneca(AZ)疫苗於9月7日下午運抵桃園國際機場。

9/6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第八期自9月10日10時起開放預約,並自9月15日起開打。

9/6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9月7日至9月20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9/5

我國透過COVAX獲配之第三批AstraZeneca(AZ)疫苗41.04萬劑,預計於9月5日下午運抵桃園國際機場。

9/5

波蘭政府於9月4日宣布捐贈我國40萬劑AstraZeneca(AZ)疫苗將於9月5日上午抵臺。

9/2

台積電、鴻海永齡、慈濟三間企業和民間團體共同捐贈1,500萬劑BNT疫苗,第一批93萬劑疫苗於9月2日上午7時抵臺。

8/31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增加開放7月19日前意願登記AZ疫苗之23-28歲民眾預約,及BNT疫苗接種對象。

8/31

我國與阿斯特捷利康公司簽署第七批AstraZeneca疫苗59.5萬劑預計於8月31日下午抵臺。

8/29

捷克政府於7月26日宣布捐贈我國3萬劑 Moderna COVID-19疫苗預定於8月29日下午抵臺

8/28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自8月28日納入接種BNT疫苗選項;另第七期提供接種AZ疫苗並自8月29日10時開始預約

8/27起

指揮中心宣布自8月27日零時起,入境旅客前往檢疫地點均應搭乘「防疫車輛」,不得自行駕車前往

8/27

我國與阿斯特捷利康公司簽署第六批AstraZeneca疫苗26.5萬劑預計於8月27日下午抵臺。

8/24起

全國醫院自8月24日起,有條件開放探病,並調整風險縣市住院病人及陪病者篩檢措施

8/21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8月24日至9月6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8/15

第六批採購Moderna疫苗24.96萬劑,已於臺北時間8月15日凌晨自盧森堡啟運,預定8月15日下午抵臺。

8/12

我國與阿斯特捷利康公司簽署第五批AstraZeneca疫苗52.4萬劑預計於8月12日下午抵臺。

8/11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第六期意願登記至8月13日中午12時結束,並自8月16日上午10時可開始預約。

8/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8月10日至8月23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8/8

第五批採購Moderna疫苗9.96萬劑,已於臺北時間8月8日凌晨自盧森堡啟運,預定8月8日下午3時50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

8/3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將於8月5日上午10時至8月7日中午12時止開放預約接種(第五輪),並自8月11日起開打。符合預約接種資格對象如下,預估人數約51.9萬:

一、已接種第一劑Moderna疫苗,且至8月11日(含)前已間隔滿28天之第一到三類及孕婦等對象,可接種第二劑(約6.8萬人)。

二、已於7月19日12時前意願登記Moderna疫苗,且為65歲(含)以上長者及 55歲(含)以上之第九類對象,可接種第一劑(45.1萬人)。

7/31

立陶宛政府提供2萬劑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於7月31日上午抵臺。

7/28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開放第二劑Moderna COVID-19疫苗意願登記

7/27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自今日14時起重新開放意願登記,並新增選擇接種高端疫苗選項。

7/27

我國與阿斯特捷利康公司簽署第四批AstraZeneca疫苗58.2萬劑預計於7月27日下午抵臺。

7/27起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7月23日表示,考量國內疫情及參酌其他國家之防疫調整經驗,並經與各地方政府進行溝通討論後,指揮中心自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各部會得依指揮中心所發布之通案性原則另訂指引,而各地方政府亦得在此原則下,視疫情需要而有調整空間,惟相關指引必須規範明確以利民眾遵循。說明如下:

一、通案性原則:
 1. 除飲食外,外出全程配戴口罩。
 2. 確實執行實聯制登記措施。
 3. 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4.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
 5. 集會活動人數上限:室內50人,室外100人,若超額則提防疫計畫。
 6. 餐飲內用原則依照衛福部規定處理。

二、婚宴、公祭可開放:
 1. 公祭遵守內政部相關防疫規定處理。
 2. 婚宴遵守每一隔間室內50人、室外100人上限,並遵守餐飲指引不得逐桌敬酒。

7/16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第四輪自7月30日起開打

7/16起

考量緬甸疫情現況及風險,於「重點高風險國家」增列緬甸。自7月18日零時起(抵臺時間),自海港或空港入境我國人士,入境後均應至集中檢疫所進行14天檢疫,且須配合於入住時與檢疫期滿分別進行PCR檢測

7/15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第二輪預約接種自明(7/16)日開打,第三輪「意願登記」結算將延長至7月19日中午12時止。

7/15

日本政府提供第三批的97萬劑AstraZeneca疫苗,及我國自行採購的第三批56萬劑AstraZeneca疫苗,與第四批35萬劑Moderna疫苗,將於7月15日下午陸續運抵桃園國際機場。

7/13

為順利推動我國COVID-19疫苗接種作業,自7月13日起開放18歲(含)以上民眾,於「疫苗施打意願登記與預約系統」( https://1922.gov.tw/)進行第三輪意願登記,相關說明如下:

一、意願登記時間:7月13日起至7月15日17時,並同步進行第三輪結算。

二、簡訊通知時間:7月16日至7月18日將陸續以簡訊通知符合資格的民眾;收到簡訊者,才能進行預約。本輪可接種疫苗為AZ疫苗。 

7/12

為儘速提升第一劑COVID-19疫苗涵蓋率,自即日起調整現階段Moderna COVID-19疫苗之第一、二劑接種間隔,除第一類接種對象、國籍航空機組員及孕婦的第二劑Moderna疫苗維持於間隔至少28天後接種外,其餘對象均調整第一劑與第二劑接種間隔10至12週,並依疫苗供貨情形滾動調整。

7/8起

為順利推動我國COVID-19疫苗接種作業,自7月8日開放全國第九類(18-64歲具有易導致嚴重疾病之高風險疾病者、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者)及第10類(50-64歲成人)對象登記COVID-19疫苗施打意願。

7/8

指揮中心經評估後決定,同步延長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7月26日止,並適度鬆綁部分措施,說明如下:

一、適度鬆綁措施:
 
(一) 有條件鬆綁對象(地方政府得視防疫需要因時因地調整):
  1. 戶外:國家公園、國家風景區、遊樂園區、休閒農場、森林遊樂區、植物園、文化園區、學校操場、駕訓班。
  2. 室內:美術館、博物館、電影院、表演場館(無觀眾)、社教機構、文化中心。
  3. 室內外運動場館(游泳池除外)、高爾夫球場。
  4. 餐飮場所(餐廳、傳統市場及夜市、百貨賣場 美食街、美食區等)符合指揮中心指引得內用。
  5. 國內小型旅行團(9人以下)、劇組拍攝。

 (二) 上述鬆綁須遵照通案性原則及主管機關指引:
  1. 實聯制、出入口管制、人流管控降載。
  2. 維持社交距離,除飮食外,全程戴口罩。
  3. 員工人員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二、因應第三級警戒延長仍須關閉之場所:
 
(一) 休閒娛樂場所: 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指壓按摩場所、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保齡球館、撞球場、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自助選物販賣機營業場所、釣蝦場、桌遊場所及其他類似場所。

 (二) 教育學習場域: 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訓練班(駕訓班除外)、K書中心等其他類似場所。

 (三) 觀展觀賽場所: 會展場館、游泳池等其他類似場所。

7/8

日本政府繼6月4日提供我國124萬劑AstraZeneca疫苗,再提供113萬劑AstraZeneca疫苗予我國人使用。該批疫苗預定於7月8日下午運抵桃園國際機場。

7/7

第二批AstraZeneca疫苗約62.6萬劑,預定7月7日下午3時40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

7/1起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7月1日起,疫苗接種對象擴增為9類,估計7月1日開始配送,新增對象包含65歲至74歲以上長者、與已經完成第一劑疫苗者。

6/30

第三批Moderna疫苗41萬劑,已於歐洲時間6月29日晚上9時30分自阿姆斯特丹啟運,預定6月30日下午4時40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

6/27起

因應全球Delta變異株流行,自6月27日零時起,全面提升入境人員檢疫措施,措施如下:

一、「重點高風險國家」入境旅客(過去14天旅遊史、含轉機)之檢疫措施:自空港或海港入境後一律入住集中檢疫所14天,且須配合入住時、檢疫期滿進行PCR檢測,旅客不需支付檢疫所及採檢費用。目前「重點高風險國家」為:巴西(巴西變異株)、印度、英國、秘魯、以色列、印尼及孟加拉等共7國。

二、前述7國旅遊史以外之所有入境旅客,入境後應入住防疫旅宿或自費入住集中檢疫所14天,且於居家檢疫期滿前配合進行PCR檢測。

三、國籍航空公司機組員,自「重點高風險國家」航線航班返臺後,應居家檢疫14天及檢疫期滿進行PCR檢測,且應入住防疫旅宿或符合規定之公司宿舍。

6/2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利民眾居家正確自行檢測,提供民眾使用家用快篩試劑相關流程與注意事項

※ 檔案下載:民眾使用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檢驗指引

6/23

為確保國人健康,指揮中心經評估後決定,全國再同步維持疫情第三級警戒2週(至7月12日止)。

6/22起

指揮中心宣布自即日(6月22日)起,無論有無症狀,只要是「確定病例密切接觸者」和「國外入境者」,都要在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期滿前1日,進行公費PCR檢測。

6/20

美國政府捐贈250萬劑Moderna COVID-19疫苗將於6月2日傍晚由華航專機運抵臺灣桃園國際機場。

6/18

第二批Moderna疫苗24萬劑,已於歐洲時間6月17日下午6時自盧森堡啟運,預定於6月18日下午3時50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

6/7

因應本土疫情持續嚴峻,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6月28日止,請全國民眾與政府共同持續努力,嚴守社區防線。

教育部宣布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109學年度第2學期停止到校上課之期間,延長至7月2日止。(教育部新聞稿

6/4

日本政府提供124萬劑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將於6月4日下午抵臺。

5/30起

嚴防市場群聚,臺中市推動「市場分流運動」四大作法:

一、依據市民身分證字號尾數進行「分流採購」。尾數單數的人於每周三、五、日採買,尾數雙數的人於每周二、四、六採買。

二、鼓勵「線上採購」。台中市許多農會建置有線上採購網,推供新鮮蔬果、生鮮及民生物資,台中市民並享有免運費優惠,在家線上採購不用出門,可以避免感染風險。

三、記住「一次買足」原則。少去多買,買好就走。

四、呼籲大家幫忙「作伙宣導」。藉由全民主動宣導,讓親朋好友都知道,一起落實市場分流運動四大原則。

5/28

首批Moderna疫苗15萬劑,將於臺灣時間5月28日凌晨自盧森堡啟運,預定於5月28日下午3時50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

5/25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第三級警戒延至6/14 。教育部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同步宣布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延長至110年6月14日(一)止。

5/19

我國第二批COVAX獲配之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41.04萬劑抵臺。

5/19起

因應目前國內COVID-19本土疫情持續嚴峻,自即日起至5月28日止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三級,請全國民眾持續落實遵循並配合現行三級警戒管制措施,與政府共同努力,嚴守社區防線。 指揮中心強調,目前尚無升四級之必要,並將採取相關應變措施,強化防疫量能:

一、 全國標準一致,地方一體執行,以指揮中心發布之指引與標準貫徹執行。地方若有資源及人力不足之處,指揮中心全力協調、協助。

二、 指揮中心邀集地方政府每日召開全國防疫會議,整合防疫資源、檢視執行進度、駁斥錯誤不實訊息,會議後將增開一場記者會,由陳副指揮官澄清錯誤不實訊息。

三、 醫療量能充足,民眾不必擔心,持續提升4大醫療量能。

5/19起

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教育部宣布自110年5月19日(三)起至5月28日(五)止,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且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亦同時配合停課,請所有學生停止前往在家學習。

大專校院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改採線上教學,學生居家遠端學習不到校,線上教學為正式課程,暑假期間不另行補課為原則。

5/19起

鑒於國際及國內COVID-19疫情升溫,為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及確保國人健康,我國自5月19日零時起(當地搭機時間)邊境嚴管措施如下:

(一) 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暫緩入境。
  (緊急或人道考量等經專案許可者除外)
(二) 暫停旅客來臺轉機。

上述措施至6月18日止,將視疫情及執行狀況,適時滾動調整。

5/17

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增列「通報個案經檢驗陰性」及「經疫調列為自主健康管理者」14天自主健康管理提示

5/16

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進入社區流行階段,為確保國內醫療院所對疫情的因應及保全醫療量能,即日起全國醫療機構實施下列醫療應變作為

一、醫療營運降載:
 1. 依病人治療之急迫性需求等,評估病人且綜合考量延遲提供病人診療的風險及疾病傳播的風險後,決定提供或延遲診療。
 2. 可延遲診療之醫療暫緩(如:健檢、美容、預定手術或檢查、物理及職能復健等)。

二、 加強社區監測通報採檢:
 1. 病人於入院前一律篩檢,採檢後至入院前待在家中,避免外出。緊急需住院者,於入住病房前一律採檢。
 2. 倘若病人檢驗結果為陰性,僅能作為當下疾病狀態之判定,但無法排除病人為已遭感染但尚在潛伏期的症狀前期(pre-symptomatic)的可能,因此應持續監測健康狀況。
 3. 住院期間若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味覺嗅覺喪失、不明腹瀉等COVID-19相關症狀或醫師懷疑時進行採檢。

三、 加強員工健康監測:
 1. 落實工作人員每日體溫量測及健康狀況監測(包括體溫及相關症狀),並確實登錄,有疑似症狀應立即通報採檢。
 2. 定期(5-7天)針對高風險單位醫療照護相關工作人員(如:急診、加護病房及專責病房等)進行鼻咽或深喉唾液採檢。

四、 國際醫療暫停(特殊或緊急採專案許可除外)。

國內醫療機構相關應變策略,將視疫情狀況滾動修正相關規定。

5/16

因國內產業及企業營運已陸續受到COVID-19疫情影響,層面包括:人員出勤、業務推展及生產營運等。為降低疫情對企業營運的衝擊,指揮中心要求各企業落實「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如附件)

5/15起

因應目前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雙北地區(臺北市、新北市)陸續發生感染來源不明的病例及群聚事件,研判社區傳播已有擴大趨勢,自即日起至5月28日提升雙北地區疫情警戒至第三級,加嚴、加大限制措施,以防範發生大規模社區傳播。措施如下:

一、全國性措施:

 1. 關閉休閒娛樂場所。。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指壓按摩場所、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保齡球館、撞球場、健身中心(含國民運動中心)、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麻將休閒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2. 全國宗教祭祀場所活動部分,全面停止進香團與遶境相關活動。包括寺院、宮廟、教堂(教會)及其他類似場所之活動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3. 全國中、小學校園停止對外開放。

 4. 全國社團停止交接活動。

二、第三級警戒區域(臺北市、新北市)措施(時間5月15日至5月28日):
  
請詳見左側新聞稿內文。

除上述措施外,也將加強第三級警戒區域之醫療體系應變,包括:擴大開設專責病房、分艙分流、設置戶外篩檢站以採檢、擴大臺北市萬華地區篩檢量能、廣泛運用遠距醫療於門診病患、積極啟動專責應變醫院等。

5/15起

暫停民眾預約自費COVID-19疫苗接種,原已預約者仍可依約接種 。

臺灣社交距離App」已上架,鼓勵全民下載使用,掌握疫情擴散相關資訊。
iOS下載 https://reurl.cc/L0YlDe

5/11起

因應社區傳播風險升高,指揮中心即日起至6月8日,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實施相關限制措施,嚴守社區防線。對於個人及外出、集會活動、營業場域、大眾運輸實施相關限制措施如下:

 1. 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
  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民眾須依規定全程佩戴口罩,未遵守規定且勸導不聽者將嚴格開罰。

 2. 所有集會活動需落實確保民眾維持社交距離或全程佩戴口罩/使用隔板,並落實「實聯制」:
  體溫量測、消毒、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措施,否則應暫緩辦理。

 3. 原則上停辦室外 500 人以上,室內 100 人以上之集會活動:
  但集會活動若能採固定座位且為梅花座、實聯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飲食,得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構核准後實施。

 4.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應確保民眾維持社交距離或全程佩戴口罩/使用隔板,並建立實聯制:
  執行體溫量測、手部消毒、環境清消、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前述措施之場所應暫停營業。必要時,將強制關閉休閒娛樂相關之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

 5. 餐飲業應落實「用餐實聯制」:
  環境定期清潔/消毒,從業人員佩戴口罩、勤洗手,並協助顧客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公筷母匙等個人防護措施;非特定對象併桌共餐時,需維持適當區隔/使用隔板;無法落實前述措施之業者,建議民眾外帶用餐。

 6. 雙鐵(臺鐵、高鐵)、客運等大眾運輸禁止飲食:5月15日起,雙鐵城際列車禁站票。

5/10起

為建立社區群體免疫力,5月10日起開放實施計畫第七類對象(軍人、軍事機關及國安單位文職人員)以及第八類對象(65歲以上長者)接種COVID-19公費疫苗

5/5起

為保障疫苗接種者權益,自即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假勞工或公務人員前往接種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均得申請疫苗接種假。請假者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申請即可,無需就診或其他證明

5/5

為強化基層院所與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分級醫療服務,即日起,基層院所將建議採檢對象轉診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採檢,並經主管機關證實檢驗陽性者,依「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及「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發給確診病例通報獎勵金

5/4起

北北桃地區醫院及長照機構即日起至5月17日止,除例外情形,停止開放探病及探視,陪病及陪伴者仍為1人

5/4起

5月4日起,14天內曾有 印度 旅遊史之旅客,只限本國籍持我國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入境,並應配合集中檢疫及採檢

5/3起

開放實施計畫第一類至第三類同住者以及所有醫事機構工作人員接種COVID-19公費疫苗

4/23起

開放警察、憲兵等維持社會機能運作必要人員及長照社福機構、社福照護系統之人員與受照顧者等接種計畫所列第五及第六類實施對象接種COVID-19公費疫苗

4/21起

自4月21日起,初步開放1萬劑COVID-19疫苗供民眾自費接種,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 適用對象:商務、出國工作、留學及就醫等人道考量者。  
 2. 接種醫院:設有旅遊醫學門診之COVID-19疫苗接種專責醫院辦理,計31家(每縣巿至少1家,含離島縣巿)。

 3. 自費接種採預約制,因疫苗為多劑型包裝,需要配合醫院安排集中接種作業。
 4. 疫苗統一由指揮中心調配至專責醫院,且不提供民眾挑選疫苗廠牌。
 5. 民眾必須自付醫院收取之掛號費、診察費、注射費等;但免收疫苗成本費用。

   設有旅遊醫學門診之COVID-19疫苗接種專責醫院據點

4/14起

自4月14日起,開放到第四類接種對象,包括:因特殊情形必要需求者、專案申請者以及外交公務、互惠原則下的駐台眷屬接種COVID-19疫苗

臺帛旅遊泡泡旅客返國檢疫放寬為14天一般自主健康管理及返國第5天完成PCR檢測。

4/12起

開放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及高接觸風險工作者等二、三類對象接種COVID-19公費疫苗。

自4月12日起,開放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以及國籍航空機組員、國際商船船員、防疫車隊駕駛、防疫旅宿實際執行居家檢疫工作之第一線人員等高接觸風險工作者接種疫苗,預計4月中旬可放行提供接種。

4/6起

開放執業登記醫事人員、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等接種計畫第一類實施對象接種COVID-19公費疫苗。

4/4

首批COVAX獲配之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19.92萬劑抵臺。(與3/3抵臺疫苗同批)

3/24起

東帝汶本土疫情嚴峻,即日起自中低風險國家移除;越南、新加坡疫情趨緩,調整為低風險國家

3/22

為有效追蹤民眾接種疫苗後之健康情形,疾管家「Taiwan V-Watch」COVID-19疫苗接種健康回報系統上線,提供民眾於接種疫苗後,定期回報自身健康狀況

※ 疾管家 Line 連結 https://goo.gl/BUFT1r

3/20

開放臺灣及帛琉旅遊泡泡,為將感染及傳播風險降到最低,確保旅遊泡泡安全及順利推動,旅遊行程規劃須符合下列防疫原則:

 1. 團進團出,不可安排個人行程。
 2. 規劃行程以避開人潮或劃定區域與當地住民區隔為原則,預先選定適當停留地點、旅遊路線。
 3. 採全程定點接駁,接駁交通工具應每日加強清潔消毒。
 4. 旅客僅限入住取得帛琉當地衛生單位認可具「安全防疫相關認證」旅館。
 5. 餐廳用餐需有專屬用餐區及適當分流,妥為規劃入出動線及座位安排,維持適度社交距離。

參加旅遊泡泡的旅客必須 6 個月內無出入國史近 2 個月無居家隔離/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情形3 個月內未確診COVID-19,且出發前配合於機場進行採檢取得核酸(PCR)檢驗陰性報告另旅客自帛琉返臺前無須進行 PCR 檢測,返臺後可免除居家檢疫,並於返臺後 5 天內實施加強自主健康管理,第 5 天自費採檢陰性後,改為一般自主健康管理至入境後第 14 天。

3/3

首批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11.7萬劑抵臺。

3/3起

澳洲COVID-19本土疫情趨緩,即日起自中低風險國家調整為低風險國家。

3/1起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自3月1日零時起(啟程地時間),恢復非本國籍人士入境條件及桃園機場轉機作業,調整邊境檢疫政策,相關規定如下:

 1. 持有效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含外籍、港澳及大陸人士)均得入境
 2. 恢復
經衛福部許可來台接受國際醫療者入境
 3. 
無居留證之外籍人士:除觀光、一般社會訪問以外,得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4. 
港澳人士:人道考量及緊急協處(如奔喪、探視重病親屬等)、國人之港澳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經教育部許可之學生、經衛福部許可之國際醫療人員、專案許可。
 5. 
中國大陸人士:持有居留證、人道考量及緊急協處(如奔喪、探視重病親屬等)、國人之陸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臺居留外來人口之陸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隨行團聚)、經教育部許可之學生、經衛福部許可之國際醫療人員、專案許可。
 6. 
開放停留時間8小時內轉機
  (1)
限同一航空集團營運航班
  (2)
機上座位區隔、下機動線分流、專員全程監護

※ 入境/轉機皆須持3日內陰性報告,居家檢疫須一人一戶。

2/24起

柬埔寨病例數增加,即日起調整至中低風險國家;不丹連續3週達低風險分級標準增列為低風險國家

2/24起

巴西疫情嚴峻且病毒出現變異,自224日零時起,14天內曾有巴西旅遊史之旅客,入境後一律入住集中檢疫所。

2/22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開始。

1/24起

「部桃專案」啟動,即日起擴大部桃專案到自主健康管理對象、陪看病親人及同住家人、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共5類人,都可使用24小時緊急醫療諮詢平台APP,由4家醫學中心(林口長庚、台中附醫、台南奇美醫院以及高雄長庚)的急診醫師24小時提供醫療諮詢,讓有看病需求的民眾先初步篩選後,再由衛生局安排醫院,協助處理相關後續醫療需求。另諮詢過程完全免費,但需要先下載App上網實名註冊。

24小時緊急醫療諮詢平台-健康益友下載連結:

操作說明影片 https://youtu.be/kkAOFct0ERU
Android
下載 https://reurl.cc/Ezjj2a
ios
下載 https://reurl.cc/4mrryY

110/1/1起

110年1月1日起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1月15日起強化入境旅客檢疫措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鑒於國際COVID-19疫情仍然嚴峻,為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及確保國人健康我國自明(2021)年1月1日零時起(當地搭機時間),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並自1月15日零時強化入境旅客檢疫措施

指揮中心表示,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說明如下:

(一) 非本國籍人士須符合下列條件,始得入境
  1.
外籍人士:持有居留證、外交公務、商務履約、人道考量、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其他特別許可。
  2.
港澳人士:持有居留證、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專案許可。
  3.
陸籍人士:持有居留證、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專案許可。
(二)
暫停旅客來臺轉機
(三)
短期商務人士縮短居家檢疫專案,除已通過審查者外,其餘恢復14天居家檢疫
(四)
暫停國際醫療(特殊或緊急採專案許可除外)

12/31起

實名制口罩:藥局自1091231日起、超商等販售通路自11014日起,逐步調整為141040元,販售通路不變。

12/28起

中華郵政表示,自1228日起,暫停收寄發往英國(United Kingdom)之各類航空郵件

12/23起

英國 疫情嚴峻且病毒出現變異,1223日零時起,自 英國 入境過去14日有 英國 旅遊史者皆需至集中檢疫所進行居家檢疫。

12/1起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8)日表示,時序進入秋冬,全球COVID-19疫情持續上升,多國單日確診人數屢創新高,我國境外移入個案亦有增加趨勢。為降低國內社區傳播風險,及避免造成醫療體系負擔,今(2020)121日將啟動「秋冬防疫專案」,強化「邊境檢疫」、「社區防疫」及「醫療應變」措施,請民眾及醫療院所配合落實:

 1. 邊境檢疫:所有入境及轉機旅客登機前須附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2. 社區防疫:出入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依法開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5千元以下罰鍰
 3. 醫療應變:加強通報採檢,訂定獎勵指標。

11/9起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4日表示,時值秋冬流感好發季節及國際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仍嚴峻,考量入境有症狀旅客染疫風險較高,入境有症狀者須完成二次核酸檢測陰性後,始可到防疫旅宿或返家繼續檢疫到期滿。

指揮中心指出,自119起,強化「過去14天內有症狀旅客」的入境檢疫措施如下:

1.入境有症狀或過去14天內有症狀旅客須配合於機場(或入境後至醫院)採集檢體,並至集中檢疫場所待候檢驗結果;檢驗陰性者須於間隔第一次採檢至少24小時後進行第二次採檢。
2.
二次檢驗結果均為陰性且症狀緩解者,經醫師評估後始得返家或前往防疫旅宿續行居家檢疫至期滿。

10/21起

韓國COVID-19疫情趨緩,即日起增列為中低風險國家

9/30起

澳洲COVID-19本土疫情穩定趨緩,即日起增列為中低感染風險國家

9/24起

取消 菲律賓 入境「無症狀」旅客機場採檢,自該國入境旅客均須於集中檢疫場所完成檢疫,於檢疫期滿前進行採檢。自924起,調整及重申菲律賓登機旅客之入境檢疫措施:

1. 入境有症狀旅客,須於機場完成採檢,無症狀旅客停止機場採檢;自該國(菲律賓)入境旅客,均須於集中檢疫場所完成檢疫,並於檢疫期滿前進行採檢。 
2.
未持有我國居留證或居留簽證的外國籍人士,仍須提供登機前3日內之陰性報告,才能來臺轉機及入境臺灣。
3.
外國籍人士(持居留證或居留簽證者除外)需自費(每日1,500)配合我國集中檢疫措施。

9/14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109 學年度第學期開始。

9/9起

因應疫情趨勢,指揮中心將越南調整為低風險國家、香港列為中低風險地區。

8/24起

即日起開放19個國家/地區以外之新生(含先修華語之外交部臺灣獎學金受獎生),以及中國大陸籍學位生申請來臺就學。

8/12起

菲律賓入境台灣所有旅客須配合機場採檢及檢疫,並至集中檢疫場所檢疫14天。未持有我國持居留證或居留簽證的外國籍人士,仍須提供登機前3日內之COVID-19檢驗陰性報告,才能登機、轉機及入境台灣。

8/6起

國際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升溫,再加上近來國內境外移入及疑似本土感染的病例層出不窮。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即日起民眾出入八大場合務必配戴口罩,包含:

 1. 醫療照顧機構
 2. 大眾運輸
 3. 賣場市集 (百貨公司、量販店、傳統市場、夜市等)
 4. 教育學習場所(教室、補習班、K書中心等)
 5. 展演場所
 6. 宗教場合 (廟宇、教會、禮拜、遶境等)
 7. 娛樂場所 (電影院、音樂廳、體育館、兒童遊樂場、酒店、舞廳、夜店、酒吧、KTV、遊藝場等)
 8. 各類大型活動  

民眾出入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需配戴口罩,並養成勤洗手、咳嗽禮節等衛生習慣,以降低感染風險。

8/1起

開放非本國籍人士申請來臺就醫,除健康檢查、美容醫學等非急迫性醫療需求外,國際醫療病患可透過醫療機構檢具相關資料、文件提出來台就醫申請,衛福部將依醫療必要性、療程延續性及風險性等原則進行審查,協助海外人士來台接受醫療服務。

7/22起

除原本19國家及地區以外,所有境外應屆畢業生均可申請入境作業8/5緊急公告為不含陸生,且僅能入住中央檢疫所及防疫旅館,不得入住經衛政單位檢核通過之校內外獨層或獨棟檢疫宿舍),並須於中央檢疫所或防疫旅館完成14天居家檢疫,後續則視其入境後檢疫情形與檢疫場所量能,再依序放寬其餘在學學位生與新生。

7/16起

開放國人之26()以下持居留證的陸籍子女申請入境,並得由父母親陪同,入境後須依規定完成14天居家檢疫,執行細節將由移民署與相關單位處理。

6/29起

考量COVID-19(新冠肺炎)國際疫情趨勢,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商務經貿交流及人道因素等需求,自629起,放寬外籍、香港及澳門人士入境對象如下:

1.外籍人士:除觀光、一般社會訪問以外,均得提出申請。
2.港澳人士:特殊人道考量及緊急協處、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已取得我居留證之國人配偶、子女及商務經貿交流(含工作居留、投資居留及創新創業居留等),均得提出申請。

6/17起

針對境外生返臺就學事宜,教育部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頒布之各項指引與規定,在兼顧「防疫優先」與「境外生受教權益」的前提下,同意優先開放11個低風險國家地區 (11個國家地區名單:越南、香港、澳門、泰國、帛琉、澳洲、紐西蘭、汶萊、斐濟、蒙古、不丹 ),且須現居於這11國家地區之境外生入境,並優先安排至校外防疫旅館完成檢疫程序後再返校就學。

7/2 新增開放 寮國 及 柬埔寨
7/8 新增開放 馬來西亞、新加坡、日本、韓國、斯里蘭卡
7/15 新增開放 緬甸,共計19

6/7

為了兼顧防疫與民眾的生活品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近期將推行防疫樂活新態度,從戶外活動及餐飲兩個面向,鼓勵民眾力行「防疫新生活運動」,落實防疫之餘,也能放鬆享受生活。

※ 防疫新生活運動指引:
 1. 保持社交距離,如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座位採梅花座或增設隔板區隔。
 2. 
落實個人衛生防護,如戴口罩、量測體溫、入口及場所內提供洗手用品或設備。
 3. 
建立實名制,並確實執行人流管制及環境清消。
 4. 
消防安全檢查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合格可,民眾可安心前往。

4/29-5/5

全校於4月29日至5月5日進行大規模遠距教學演練。

依據 教育部 331 通告「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復課及授課因應防疫調整演練注意事項」與424日本校防疫小組會議決議,於429日至55日進行大規模遠距教學演練。演練全校師生不到校之同步或混成遠距教學,行政人員正常上班,演練期間請全校師生依表訂時間進行遠距上課,老師請務必確實掌握學生學習情形,避免出入公共場所。

教務處網頁說明:
https://aca.nutc.edu.tw/files/14-1003-64558,r1369-1.php?Lang=zh-tw

4/20起

最新疫情:敦睦艦隊有確診病例,指揮中心疫調會發送簡訊提醒需要自我健康管理者自主健康管理14(不能到校上課)若有出現疑似症狀,應做好防護並通知本校衛保組。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台中市衛生局,公布針對敦睦遠訓支隊確診個案,部分個案下船後曾至國內約各縣市多處公共場所活動地點 (https://reurl.cc/arVOvZ),本校於4/20進行全校學生足跡調查,另因一中街亦屬需自主健康管理的地點,考量部分確診者曾於一中商圈活動過,經防疫小組決議通過,本校定義一中商圈範圍包括: 雙十路-精武路-三民路-錦南街 (https://reurl.cc/qdLExg)。故,若在4/18(六) 11:00-14:30有在上述範圍活動者,請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不到校14天,所屬對象依相關規定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教職員工請假請依人事室規定;學生請假依生輔組規定:https://student.nutc.edu.tw/files/14-1004-64478,r33-1.php?Lang=zh-tw 

4/6起

連假期間曾至發布國家級警報11個景點包括:屏東縣南州鄉以南(包括墾丁觀光景點)、阿里山森林遊樂園、花蓮東大門夜市、嘉義文化路、台南關子嶺、虎頭埤、烏山頭水庫、湖境度假會館、高雄興達港、旗山老街以及雲林北港朝天宮自主健康管理14(不能到校上課)

📌熱門景點原則:人潮擁擠無法保持社交距離(防疫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且超過15分鐘是判斷標準📌

4/4

疾管署規定「居家檢疫者、居家隔離者,14天期滿後,需再額外自主健康管理7天」

※ 詳見衛福部公告「自主健康管理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110.03.01版)

3/21起

全球旅遊疫情建議全面提升至「第三級(警告)

3/19起

國際旅遊疫情提升為第三級(警告):自 美國(全區)、加拿大、澳洲、紐西蘭 入境(含轉機)者,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

3/19起,所有入境台灣者皆需居家檢疫14天。

3/17起

國際旅遊疫情提升為第三級(警告):(亞洲)日本、新加坡、北韓、泰國、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尼、汶萊、越南、寮國、柬埔寨、緬甸、東帝汶、孟加拉、不丹、尼泊爾、斯里蘭卡、印度及馬爾地夫(東歐)摩爾多瓦、(美國)華盛頓州、紐約州及加利福尼亞州,自上述國家及地區入境者,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

3/17起

國際旅遊疫情提升為第三級(警告)(中亞地區)俄羅斯、白俄羅斯、烏克蘭、羅馬尼亞、保加利亞、賽普勒斯、塞爾維亞、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蒙特內哥羅、科索沃、克羅埃西亞、阿爾巴尼亞、北馬其頓、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卡達、阿曼、葉門、科威特、巴林、約旦、黎巴嫩、敘利亞、伊拉克、以色列、土耳其、阿富汗、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地區、喬治亞、亞塞拜然、亞美尼亞、哈薩克、吉爾吉斯、塔吉克、土庫曼、烏茲別克、蒙古(北非五國)埃及、利比亞、突尼西亞、阿爾及利亞、摩洛哥,自上述國家及地區入境者,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

3/15起

國際旅遊疫情提升為第二級(警示):自 埃及 入境的本國籍人士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3/14起

國際旅遊疫情提升為第三級(警告)杜拜(含轉機)、德國、法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冰島、荷蘭、挪威、瑞典、瑞士、捷克、愛沙尼亞、芬蘭、希臘、匈牙利、拉脫維亞、列支敦斯登、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波蘭、葡萄牙、愛爾蘭共和國、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英國,自以上國家入境者,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

 

國際旅遊疫情提升為第二級(警示):自美國(華盛頓州、紐約州、加州)入境,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全球除宣布為第二級與第三級外之所有國家及地區皆列為第一級(注意)。

3/11起

自 巴林王國、科威特、奧地利、比利時、丹麥、冰島、荷蘭、挪威、瑞典、瑞士、捷克、愛沙尼亞、芬蘭、希臘、匈牙利、拉脫維亞、列支敦斯登、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波蘭、葡萄牙、愛爾蘭共和國、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英國 入境,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3/7起

自 德國、法國、西班牙 入境,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3/2零時起

自 伊朗 入境,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

2/28零時起

14天內有 義大利 旅遊史者(不含轉機),入境後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

2/27起

自 韓國 入境的本國籍人士需進行居家檢疫

2/25-26

自 韓國 入境的本國籍人士,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2/25起

自 韓國 入境的外國籍人士需進行居家檢疫

2/25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開始。

2/24起

「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一級(注意)第二級(警示)國家返國者,含 泰國、義大利、伊朗、新加坡、日本 入境者,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2/11起

港澳人士暫緩入境。

2/10起

所有教職員工生若曾於 中港澳 轉機者,需做好居家檢疫

2/7起

入境之 港澳 人士需做好居家檢疫14天

外國籍人士14天內曾入境或居住於中港澳者暫緩入境

109/2/6起

本國籍人士若具 中港澳 旅遊/接觸史,入境臺灣後應做好居家檢疫。獲准至港澳入境者,應做好自主健康管理。

中國大陸各省市陸人暫緩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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